注音:一ㄥˊ ㄏㄨˋ
结构:营(上下结构)户(独体结构)
⒈ 十六国、 东晋、南北朝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
引《宋书·沉庆之传》:“庆之前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魏书·高祖纪上》:“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詔太尉、 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餘级;徙其遗迸於冀、定、相三州为营户。”《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元年》:“益州营户李腾开城纳纵兵,杀璩及弟瑗,灭其家。”胡三省注:“民有流离逃叛分配军营者为营户。”
(1)(动)谋求:~生|~救|~利。
(2)(名)经营:~建|~造|~业|~国|公私合~。
(3)(名)军队驻扎的地方:~盘|~帐|~安|~兵|~军|~露|~宿|~扎|~阵|集中~|步步为~。
(4)(名)军队的编制单位;隶属于团;下辖几个连:~长。
(1)(名)门(基本义):门~。
(2)(名)人家:住~|庄~|~主|~籍|千家万~。
(3)(名)门第:门当~对。
(4)(名)户头;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账~|用~|开~。
(5)(名)(H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