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傜伇”。古代官方规定的平民(主要是农民)成年男子在一定时期内或特殊情况下所承担的一定数量的无偿社会劳动。一般有力役、军役和杂役。历代以来,名目繁多,办法苛严。
引汉王符《潜夫论·实边》:“此均苦乐、平傜伇、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南史·循吏传序》:“继以昏乱,政以羣孽,赋调云起,傜役无度。”
《新唐书·来济传》:“省傜役,驭下之宜也。”
《资治通鉴·汉明帝永平十二年》:“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傜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旧时国家规定男子有服劳役的义务,包括修筑城池、造桥铺路、防卫乡里、戍守边疆等。《南史.卷七○.循吏传.序》:「继以昏乱,政由群孽,赋调云起,傜役无度。」《资治通鉴.卷四五.汉纪三十七.明帝永平十二年》:「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傜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也作「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