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处理政事。职,事。
引《后汉书·光武纪下》:“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⒉ 尽职。
引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三》:“激之以不可遗之赏,则小贤将以其图功者而争修职也。”
1. 装饰,使完美:修饰。修辞。装修。
2. 整治,恢复完美:修复。修治。修缮(修理)。修浚(修理疏通)。修好。修明(古代指政治清明)。
3. 剪或削:修剪。
4. 兴建,建造:修建。修筑。
5. 编纂,撰写:修书。修史。修纂。
6. (学问,品行方面)钻研、学习、锻炼:修学。修业。修养。
7. 长(
),高:修长。8.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并付诸行动:修行。修女。
9. 姓。
(1)(动)记。
(2)(名)职位:~别|~称|~分|~官|~衔|~志|~责。
(3)(代)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等奉命。
(4)(动)掌管:~掌。
(5)(连)〈书〉由于:~是之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