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仔
(1) 〈(hao86.com好工具)方〉幼猪;猪苗
(2) 旧指被诱拐出国卖苦力的中国人
⒈ 小猪。
引清李锺珏《禁猪仔议》:“南方以物之穉者曰仔。猪仔者,犹言小猪也。”
张友济《一个红军的经历》:“农民高利借他的钱买猪仔来养,到养大以后又随他定个价钱卖给他去杀。”
⒉ 指清朝末年被拐贩到国外的苦工。
引清李锺珏《禁猪仔议》:“同治初年,泰西英荷诸国,开闢荒岛,乏人垦治,以重貲诱往作工,遂有贩卖猪仔之事。当时闽之厦门,粤之香港、澳门,公然设馆。被拐者驱入舟中,縶其手足,如载羣豕,其苦难言,及至外洋,更遭惨酷,十必死五。”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九回:“那个乾儿子呢,被他幽禁了两个月,便把他‘卖猪仔’到吉冷去了。卖了猪仔到那边做工,那边管得极为苛虐,一步都不能乱走的。”
高云览《小城春秋》第一章:“二百多个‘猪仔’被枪手强押到荒芭上去……荒芭上有七百多个‘猪仔’,全是被美国和荷兰的次本家派遣的骗子拐来的。”
⒊ 对被收买、利用的人的鄙称。
引李六如《六十年的变迁》第二卷第十章:“﹝方维夏﹞气愤愤地望着季交恕说:‘ 赵恒惕这个东西,想收买我呀,哼!我才不当猪仔,做哑巴!’”
1. 亦作“猪崽”。旧指被诱拐至国外做苦工的人。 清林则徐《查明外国船只骗带华民出国情形摺》:“又查另有一二夷船惯搭穷民出洋谋生,不要船饭钱文,俟带到各夷埠,有人雇用,则一年雇资俱听该船主取去,满一年后乃按月给予本人工资。当其在船之时,皆以木盆盛饭,呼此等搭船华民一同就食,其呼声与内地呼猪相似,故人目此船为买猪崽。”
孙中山《答<朝日新闻>记者》:“而猪仔则以高价售之洋人,转运出洋,以作苦工。工人终世辛苦,且受种种痛苦,鞭挞残杀,视为寻常,是无异乳猪之受人宰食。故名此等被人拐卖之工人曰猪仔。”
⒋ 詈词。对用金钱收买的政客的贬称。
引瞿秋白《文艺杂著·鞘声二》:“旧‘人材’落伍的成千累万,专会卖身当军阀猪仔。”
胡适《这一周》五七:“自从袁世凯以来,政府专用金钱来收买政客,十年的工夫,遂使猪仔遍于国中,而‘志士’一个名词竟久已不见经传了!”
广东方言。指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