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引宋曾巩《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宋初承五代,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