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指
(1) 主要的旨意;中心意思;要点
(2) 主意;主张
⒈ 同“主旨”。
引宋程大昌《考古编·诗论八》:“夫既於篇无所主指,固不可亿其为诗矣。”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1)(名)手指。
(2)(量)一个手指头的宽度叫“一指”;用来计算深浅宽窄等:下了三~雨|这双鞋大了一~。
(3)(动)(手指头、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用手一~|时针正~十二点。
(4)(动)(头发)直立:令人发~。
(5)(动)指点:~导|~示|~出缺点。
(6)(动)意思上指着:这不是~你说的。
(7)(动)仰仗;依靠:~望|单~着一个人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