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ㄗㄠˋ ㄒ一ㄥˊ
结构:造(半包围结构)刑(左右结构)
⒈ 谓造成某种特定形势。
引宋曾巩《殿前都指挥使制》:“非造刑而后定计,非合战而后屈人。”刑,一本作“形”。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元丰类稿>四》:“‘非造刑而后定计。’刑作形。”
(1)(动)做;制作:创~|建~|~纸。
(2)(动)假编;捏造:~谣。
(3)(名)指相对两方面的人;法院里专用于诉讼的两方:两~|甲~。
(4)(量)〈方〉农作物的收成或收成的次数:早~|一年三~。
(5)(动)前往;到:~访|登峰~极。
(6)(动)成就:~诣|深~。
(7)(动)培养:可~之才。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