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元明以来职役名称。 明清赋役制度,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总甲承应官府分配给一里的捐税和劳役等。
引元秦简夫《东堂老》第一折:“诈官的该徒,我根前歪充,叫总甲来绑了这弟子孩儿。”
明沉榜《宛署杂记·街道》:“城内各坊,随居民多少,分为若干舖,每舖立舖头火夫若干人,而统之以总甲。”
《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忽一日立在门前,只见地方总甲吩咐排门人等,俱要香花灯烛,迎接朝廷恩赦。”
《天雨花》第六回:“两岸挤了人无数,地方总甲尽来临。”
宋朝以来负责地方乡保事务的人员。元、明相承,清制乡镇每百家设一总甲,职司略同地保。
(1)(动)总括;汇集:~之|~其成|~起来|~到一起。
(2)(形)全部的;全面的:~额|~攻|~评|~数|~长|~帐|~值|~动员|~攻击|~罢工。
(3)(形)概括全部的;为首的;领导的:~部|~管|~会|~机|~监|~谱|~社|~署|~长|~则|~工会|~路线|~司令|~书记。
(4)(副)一直;一向(表示情况的经常性):~迟到|~不下雨。
(5)(副)毕竟;总归:小孩~是小孩|~得向上级汇报。
(1)(名)天干的第一位。参看〔干支〕。
(2)(动)居第一位:~等|桂林山水~天下。
(3)(名)(Jiǎ)姓。
(4)(名)爬行动物和节肢动物身上的硬壳:龟~。
(5)(名)手指和脚趾上的角质硬壳:指~。
(6)(名)围在人体或物体外面起保护作用的装备;用金属、皮革等制成:盔~|装~车。
(7)(名)旧时的一种户口编制;参看〔保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