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
(1) 官名。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hao86.com好工具]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
(2) 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⒈ 官名。 西周、春秋时太史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 秦汉曰太史令, 汉属太常,掌天时星历。 魏晋以后,修史之职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 隋改称太史监, 唐改为太史局, 宋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 元改称太史院。 明清称钦天监;修史之职归之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⒉ 复姓。 汉末有太史慈。见《三国志》本传。
职官名。编载史事兼掌天文历法。秦汉称为「太史令」。魏晋以后,修史之职转归著作郎,太史则专掌历法。隋改为太史监,唐改为太史局,宋则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元改名太史院。明清改为钦天监,修史之职则归于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