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ㄅ一ㄠˋ ㄩˇ
结构:俵(左右结构)与(独体结构)
⒈ 分给。
引元刘时中《端正好·上高监司》套曲:“比及烧昏钞先行摆布,散夫钱僻静处俵与。”
(名)〈方〉俵分。
1.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2. 给:赠与。与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