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
1. 数量之间的对比关系。
2. 指一种事物在整体中所占的分量。
3. 相同的例子。
⒈ 谓比照事例、条例。
引宋司马光《辞知制诰第三状》:“夫以资涂用人,不问能否,比例从事,不顾是非,此最国家之弊法。”
《明史·姜志礼传》:“继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请,将予之乎?不予之乎?”
⒉ 可作比照的事例、条例。
引汉王充《论衡·程材》:“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於下第。法令比例,吏断决也。文吏治事,必问法家。”
《南齐书·王僧虔传》:“世中比例举眼是,汝足知此,不復具言。”
《红楼梦》第二二回:“贾璉听了,低头想了半日,道:‘你竟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做的,如今也照样给薛妹妹做就是了。’”
⒊ 比拟;比较。
引田北湖《论文章源流》:“夫古之作者,择言以对待,援义以比例,虽在约举,罔不昭灼。”
周素园《贵州民党痛史》第二编第四章:“观诸工,则洋货成自机器,物美价亷,最易畅铺,旧日製造之款式既拙,费工且较洋货尤多,不待比例已可决其必败。”
鲁迅《南腔北调集·谈金圣叹》:“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
⒋ 一种事物在整体中所占的分量。
例如:合唱队里女学生比例太高,要增加男生。
⒌ 两个同类数相互比较,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
例如:这个牧区,成人与儿童的比例约为三比一。
⒍ 指一种事物受他事物影响,而随之增减升降的关系。
引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生活之于苦痛,二者一而非二,而苦痛之度,与主张生活之欲之度为比例。”
⒎ 当两个比a:b和c:d的比值相等时,称这四个量a、b和c、d成比例,记作a:b=c:d。
比照、援例,拿以往的例子相比拟。
如:「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规定的标准。」
(1)(动)比较;较量:~武|~干劲。
(2)(动)能够相比:坚~金石。
(3)(动)比画:连说带~。
(4)(动)对着;向着:民兵用枪~着特务。
(5)(动)仿照:~着葫芦画瓢(比喻模仿着做事)。
(6)(动)比方;比喻:把帝国主义~作纸老虎。
(7)(动)比较同类数量的倍数关系;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这里小麦和水稻的产量约为一与四之~。
(8)(动)表示比赛双方得分的对比:甲队以二~一胜乙队。
(9)(介)用来比较性状和程度的差别:他~我强。
(10)(旧读bì)〈书〉(动)紧靠;挨着:~肩|鳞次栉~。
(11)(旧读bì)〈书〉(动)依附;勾结:朋~为奸。
(12)(旧读bì)〈书〉(副)近来:~来。
(1)(名)(~子)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举~|~证。
(2)(名)从前有过;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援~|先~|史无前~。
(3)(名)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病~。
(4)(名)规则;体例:条~|~外。
(5)(名)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