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ㄉ一ㄠˋ ㄇ一ㄣˊ ㄈㄚˊ ㄗㄨㄟˋ
吊民伐罪
(1) 征讨有罪者以抚慰百姓
⒈ 亦作“吊民伐罪”。慰问受害的百姓,讨伐有罪的人。
引《宋书·索虏传》:“兴云散雨,慰大旱之思;弔民伐罪,积后己之情。”
后蜀何光远《鉴诫录·陪臣谏》:“臣伏闻自古帝王,省方巡狩,弔民伐罪。”
太平天囯洪仁玕《二月下浣军次遂安城北吟于行府》:“弔民伐罪归来日,草木咸歌雨露恩。”
鲁迅《且介亭杂文·“以眼还眼”》:“将来呢……更未必有人因《哈孟雷特》而责莎士比亚的迷信一样,会特地吊民伐罪。”
亦省作“弔伐”。 《晋书·慕容垂载记》:“弔伐之义,先代常典。”
前蜀杜光庭《莫庭又为张副使命甲子醮词》:“人不告劳,物无失所,益振貔貅之势,佇成弔伐之功。”
《明史·陶安传》:“应天顺人,以行弔伐,天下不足平也。”
征讨有罪的人,以抚慰百姓。《宋书.卷九五.索虏传》:「兴云散雨,慰大旱之思,吊民伐罪,积后己之情。」》周书.卷四八.萧詧传》:「今魏虏贪惏,罔顾吊民伐罪之义,必欲肆其残忍,多所诛夷。」也作「伐罪吊民」。
(1)(动)悼念死者或慰问其家人、团体。
(2)(动)悬挂:~起来。
(3)(动)用绳子向上提或向下放:把篮子~下来。
(4)(量)钱币单位;一吊等于一千文。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1)(动)砍:~树。
(2)(动)攻打:讨~。
(1)(名)作恶或犯法的行为:~案|~犯|~名|~囚|~人|~责|~证|~恶滔天|~魁祸首|~孽深重。
(2)(动)过失:归~于人。
(3)(形)苦难;痛苦;受~。
(4)(动)把罪过归到某人身上:~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