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证
(1) 确凿的证据
⒈ 确凿的证据。
引宋洪迈《容斋三笔·绛灌》:“《史》《汉》外戚《竇皇后传》,实书絳侯灌将军,此最的证也。”
清任泰学《质疑·经义》:“然《公羊传》:‘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 何休注:‘不正,自谓出当復反。’亦正训预期之的证。”
章炳麟《与吴稚暉谈苏报案书》:“及巡捕抵门,他人犹未知明震与美领事磋商事状,足下已先言之,非足下与明震通情之的证乎?”
1.用在定语的后面。
a)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铁~纪律。幸福~生活。
b)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领属关系:我~母亲。大楼~出口。
c)定语是人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是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意思是这个人担任这个职务或取得这个身份:谁~介绍人?
d)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开他~玩笑。找我~麻烦。
2.用来构成没有中心词的“的”字结构。
a)代替上文所说的人或物:这是我~,那才是你~。菊花开了,有红~,有黄~。
b)指某一种人或物:男~。送报~。我爱吃辣~。
c)表示某种情况、原因:大星期天~,你怎么不出去玩儿玩儿?。无缘无故~,你着什么急?
d)用跟主语相同的人称代词加“的”字做宾语,表示别的事跟这个人无关或这事儿跟别人无关:这里用不着你,你只管睡你~去。
e)“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推~推,拉~拉。说~说,笑~笑。大~大,小~小。
3.这个用法限于过去的事情。
4.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这件事儿我知道~。
5.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破铜烂铁~,他捡来一大筐。老乡们沏茶倒水~,待我们很亲热。
6.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a)表示相乘:这间屋子是五米~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b)表示相加:两个~三个,一共五个。
1.真实;实在:~当。~确。
2.“的”字在口语中一般读阴平(dī)。
箭靶的中心:目~。无~放矢。众矢之~。
(外)“的士”(出租车)的省称:打~。~哥(称男性出租车司机)。
(1)(名)证明:~人|~词|~婚|~券|~书。
(2)(名)证据;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