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标准,准则。
引唐刘知几《史通·六家》:“其所著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準焉。”
唐刘知几《史通·疑古》:“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準。”
1.用在定语的后面。
a)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铁~纪律。幸福~生活。
b)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领属关系:我~母亲。大楼~出口。
c)定语是人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是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意思是这个人担任这个职务或取得这个身份:谁~介绍人?
d)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开他~玩笑。找我~麻烦。
2.用来构成没有中心词的“的”字结构。
a)代替上文所说的人或物:这是我~,那才是你~。菊花开了,有红~,有黄~。
b)指某一种人或物:男~。送报~。我爱吃辣~。
c)表示某种情况、原因:大星期天~,你怎么不出去玩儿玩儿?。无缘无故~,你着什么急?
d)用跟主语相同的人称代词加“的”字做宾语,表示别的事跟这个人无关或这事儿跟别人无关:这里用不着你,你只管睡你~去。
e)“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推~推,拉~拉。说~说,笑~笑。大~大,小~小。
3.这个用法限于过去的事情。
4.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这件事儿我知道~。
5.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破铜烂铁~,他捡来一大筐。老乡们沏茶倒水~,待我们很亲热。
6.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a)表示相乘:这间屋子是五米~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b)表示相加:两个~三个,一共五个。
1.真实;实在:~当。~确。
2.“的”字在口语中一般读阴平(dī)。
箭靶的中心:目~。无~放矢。众矢之~。
(外)“的士”(出租车)的省称:打~。~哥(称男性出租车司机)。
(1)(动)准许:批~|不~。
(2)(名)标准
(3)(动)依据;依照:~前例处理。
(4)(动)准确:~时|瞄~|钟~|投得~。
(5)(副)一定:~去|~能完成。
(6)(形)程度上虽不完全够;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的:~尉|~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