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 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1. 转(zhuǎn )授,递:传递。传输。传戒。传统。言传身教。
2. 推广,散布:宣传。流传。传名。传奇(a.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b.中国明、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c.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