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ㄔ ㄒ一ㄥˊ
结构:笞(上下结构)刑(左右结构)
⒈ 古代的一种刑罚。用荆条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
引《新唐书·刑法志》:“至隋始定为:笞刑五,自十至于五十。”鲁迅《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民国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肉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屁股。”
古代五刑之一。以竹板或小荆条抽打背部或臀部。自十下至五十下,分为五等。后亦以小竹板子折责。
(动)〈书〉用鞭、杖或竹板子打。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