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ㄍㄨˇ ㄉ一ㄢˇ ㄓㄨˇ 一ˋ
⒈ 西欧文学艺术史上的一种思潮。表现于诗歌、戏剧、绘画及文艺批评等。流行于十七世纪,延续到十八世纪后期。主张模仿古希腊罗马的艺术形式,尊重传统,崇尚理性,要求均衡、简洁,使用典雅的民族规范语言。后为浪漫主义所代替。
引蔡元培《在国语传习所的演说》:“这仿佛西洋美术,从古典主义进到写实主义的样子。”
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文坛的主流。以追求摹仿古希腊、罗马作家的典型为目的。主张节制、限定范围,强调理性,注重形式的整齐、结构的严谨统一,讲求清晰、明确、简单、平衡、合宜,尊重传统,保守而主张模仿。
(1)(名)古代(跟‘今’相对):太~|厚今薄~。
(2)(形)经历多年的:~画|这座庙~得很。
(3)(名)古体诗:五~|七~。
(4)(Gǔ)姓。
(1)(名)典范性书籍。
(2)(名)标准;法则:~范。
(3)(名)典故:用~。
(4)(名)典礼:盛~。
(5)(动)旧时用土地、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押。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3.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5.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