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符信相合;合验符信。古代以竹木或金石为符,上书文字,剖而为二,各执其一,合之为证。
引《管子·宙合》:“时德之遇,事之会也,若合符然。”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復请之,事必危矣。”
宋叶适《提举江州陈公墓志铭》:“琚、安世不相谋也,检校若合符,人不素定乎?”
⒉ 相符合。
引汉刘向《说苑·贵德》:“陛下初即至尊,与天合符。”
南朝梁陆倕《<新刻漏铭>序》:“入神之制,与造化合符;成物之能,与坤元等契。”
前蜀杜光庭《天锡观告封章李二真人醮词》:“名姓生辰,子孙年数,重重显述,一一合符。”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后世只知神尧夫能预知靖康之祸与怀愍一辙,而不知两宋之事事合符两晋也。”
⒊ 指符信。
引清昭槤《啸亭杂录·癸酉之变》:“有护军某,知事急,怀合符於身,亦被数刃,懵然卧阶下,合符得以保全。”
合验符信。古人将文字书写在木竹或金石上作为符信,剖而为二,各执其一,并合时可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