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告
(1) 旧州县衙门定期挂牌准予告状的做法
⒈ 旧时官府每月定期坐衙受理案件叫“放告”。
引元无名氏《神奴儿》第三折:“小官是本处县官,今日陞厅,坐起早衙, 张千,喝攛箱放告。”
明郑若庸《玉玦记·阳勘》:“叨蒙圣恩,改擢京兆府尹……今日放告日子,且开了衙门,理会政事。”
清袁枚《随园随笔·放告日期》:“今州县放告收呈俱有日期。按《周礼》:朝士掌九棘三槐,凡士之治有期日,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期内听,期外不听。似今之放告收呈矣。”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五回:“我到任后,放告的头一天,便有一个已故盐商之妾罗魏氏,告他儿子罗荣统的不孝。”
放出布告使人民按期申告诉讼,其日期常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