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ㄣ ˙ㄌㄜ
结构:分(上下结构)了(独体结构)
⒈ 犹明了。
引《孔丛子·与从弟书》:“其餘错乱,文字摩灭,不可分了,欲垂待后贤,诚合先君闕疑之义。”《隋书·经籍志二》:“帝命中书监荀勗 、令和嶠,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冢中古书》:“观后晋太康中, 汲郡发魏襄王冢,大得古书,《周易》上下篇最为分了。”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了。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