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ㄣ ㄏㄠˊ ㄅㄨˋ ㄑㄨˇ
⒈ 见“分文不取”。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名)细长而尖的毛:狼~笔|羊~笔。
(2)(名)指毛笔:挥~。
(3)(名)秤或戥子上用手提的绳:头~|二~。
(4)(副)一点儿(只用于否定式):~不足怪|~无头绪。
(5)(形)(某些计量单位的)千分之一:~米|~升|~克。
(6)(量)计量单位名称。ɑ)长度;十丝等于一毫;十毫等于一厘。b)重量;十丝等于一毫;十毫等于一厘。
(7)(量)〈方〉货币单位;即角。
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动)选取:~道|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