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加有官府印信的文书。
引唐元稹《叙诗寄乐天书》:“由是诸侯敢自为旨意,有罗列儿孙以自固者,有开导蛮夷以自重者,省寺符篆,固於几阁,甚者碍旨詔,视一境如一室,刑杀其下,不啻僕畜。”
⒉ 符箓上所用的文字符号。
引宋周密《齐东野语·野婆》:“徭人集众刺杀之,至死以手护腰间不置,剖之得印方寸,莹若苍玉,字类符篆,不可识,非鑴非鏤,盖自然之文。”
明陶宗仪《辍耕录·漱芳亭》:“他日伯雨往謁诸公,惟虞先生不言儒者事,只问道家典故,虽答之,或不能详。末问:‘能作几家符篆?’曰:‘不能。’”
⒊ 指符箓。
引明郎瑛《七修类稿·国事八·散粥施药》:“嘉靖二十年起,朝廷每岁一月,日散粥米二百石,丸药六千囊,粥则人给一杓,可三五口供也,药则衣金者百丸,并符篆汤方各一纸。”
《清史稿·世祖纪二》:“壬戌,罢太和山贡符篆、黄精。”
道家指以篆文书写的符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