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ㄐ一ˊ ㄋㄚˋ
结构:籍(上下结构)纳(左右结构)
⒈ 宋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
引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先是殿中侍御史王奇,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
(1)(名)书籍;册子:古~。
(2)(名)籍贯:原~。
(3)(名)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国~|党~|学~。
(4)(名)(Jí)姓。
(1)(动)收进来;放进来:出~|闭门不~。
(2)(动)接受:~降|采~。
(3)(动)享受:~凉。
(4)(动)放进去:~入正轨。
(5)(动)交付(捐税、公粮等):~税|交~公粮。
(6)(动)缝纫方法;在鞋底、袜底等上面密密地缝;使它结实耐磨:~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