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转授(官职)。
引《周书·泉企传》:“朝廷又以其父临危抗节,乃令袭爵上洛郡公,旧封听回授一子。”
《北史·隋纪下·炀帝》:“自今已后,诸授勋官者,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
宋洪迈《容斋四笔·京丞相转官》:“十二月敕局赏,当得两官,以一回授,一转光禄。”
亦作“廻授”。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 《隋书·达奚长儒传》:“餘勋廻授一子。”
唐白居易《为崔相陈情表》:“自去年已来,累有庆泽,凡在朝列,再蒙追荣,或有陈乞,皆许迴授。”
《旧唐书·李大亮传》:“大亮言於太宗曰:‘臣有今日之荣, 张弼力也。所有官爵请迴授。’ 太宗遂迁弼为中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