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时弘文馆、史馆、集贤院等编修、教授之类的官员。
引《新唐书·礼乐志五》:“其中春、中秋释尊于文宣王、武成王 ……学官、馆官位於县东,当执事西南,西向,学生位於馆官之后。”
(1)(名)招待宾客居住的房屋:宾~|旅~。
(2)(名)一个国家在另一国家办理外交的人员常驻的处所:使~|大使~|领事~。
(3)(名)(~儿)某些服务性商店的名称:理发~|照相~|饭~儿。
(4)(名)储藏、陈列文物或进行文化活动的场所:博物~|天文~|文化~|图书~|展览~。
(5)(名)旧时指塾师教书的地方:从~(在私塾或别人家里教书)|他教过三年~。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