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ㄐㄨㄢ ㄈㄨˋ
结构:捐(左右结构)复(上中下结构)
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 清代的一种弊政。
引《清史稿·选举志七》:“﹝康熙﹞三十五年,帝念降革留任人员,因公处分,輒停陞转,詔许捐復。”《官场现形记》第三回:“然后拿银子捐復原官。”
(1)(动)舍弃;抛弃:~弃|~生(舍弃生命)|~躯。
(2)(动)捐助:~献|~钱|募~。
(3)(名)税收的一种名称:车~|上了一笔~。
(1)(动)重复:~写|~制。
(2)(形)繁复:~姓|~分数|~比例。
(3)(动)转过去或转回来:反~无常|翻来~去|循环往~。
(4)(动)回答;答复:~信|请即电~。也作覆。
(5)(动)恢复:光~|收~|~婚。
(6)(动)报复:~仇。
(7)(副)再;又:旧病~发|死灰~燃|死而~苏|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