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é shì bǐ
释义:汉代的判例汇编。当时凡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条文,上报皇帝定案。这种判例汇编后再奏请皇帝批准,称为《决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以后判案的根据。
用法提示:理解“决事比”时,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动作或状态,再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
汉代的判例汇编。当时凡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条文,上报皇帝定案。这种判例汇编后再奏请皇帝批准,称为《决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以后判案的根据。
⒈ 汉代的判例汇编。当时凡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条文,上报皇帝定案。这种判例汇编后再奏请皇帝批准,称为《决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以后判案的根据。
引《汉书·刑法志》:“《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颜师古注:“比,以例相比况也。”
《周礼·秋官·大司寇》“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郑玄注引汉郑司农曰:“邦成谓若今时《决事比》。”
贾公彦疏:“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
《后汉书·陈忠传》:“忠略依宠意,奏上二十三条为《决事比》,以省请讞之敝。”
决事比是什么意思?
汉代的判例汇编。当时凡判案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条文,上报皇帝定案。这种判例汇编后再奏请皇帝批准,称为《决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以后判案的根据。
决事比怎么读?
决事比的拼音是jué shì b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