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伏法。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科场二·孙蕡陈遇》:“﹝孙蕡﹞二十二年謫戍辽东,又以蓝玉党见法。”
明胡震亨《唐诗谈丛》卷三:“更可异者, 骆宾王、上官婉儿身既见法,仍詔撰其集传后,命大臣作序,不泯其名,重诗人如此,诗道安得不昌。”
1. 看到: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见风。见习。
3. 看得出,显得出:见效。相形见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见上。见下。
5. 会晤:会见。接见。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