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ㄋㄚˊ ㄌㄞˊ ㄓㄨˇ 一ˋ
⒈ 谓吸收外来事物的长处为我所用。
引鲁迅《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丁玲《浅谈“土”与“洋”》:“像鲁迅先生曾说的,对外国好的,于我们有用的东西,采取拿来主义。”
(1)(动)用手或其他方式抓住、搬(东西)
(2)(动)用强力取;捉:~住三个匪徒。
(3)(动)掌握:~权|~事|~得稳。
(4)(动)刁难;要挟:这事谁都能做;你~不住人。
(5)(动)强烈的作用使物体变坏。
(6)(介)引进所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意思跟“用”相同:~尺量|~布擦。
(7)(介)引进所处置的对象:别~我开玩笑。
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往”、“去”相对:来回。来往。过来。归来。来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来。向来。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来年。将来。来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来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来。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来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来。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来。
9. 表示发生:暴风雨来了。
10. 在数词一、二、三后面,表示列举理由:这台收录机一来音质好,二来价钱便宜,我就买了。
11. 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八月里来桂花香。
12. 表示语气,归去来兮!
13. 姓。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3.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5.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