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民夫。参见“民夫”。
引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十一:“队伍、民伕、自卫队都陆续回来了。”
徐敏《忆平江惨案》:“被他们抓来的民伕,几乎和他们那枯瘦如柴、个个抽大烟的士兵数目相等。”
⒉ 宫女入宫前所嫁的丈夫。
引《汉书·丙吉传》:“是时,掖庭宫婢则令民夫上书,自陈尝有阿保之功。”
颜师古注:“谓未为宫婢时,有旧夫见在俗间者。”
⒊ 服公役的民工。
引宋苏辙《乞罢修河司札子》:“朝廷为之置修河司,调发民夫。”
《水浒传》第八十回:“却説高太尉晓夜催促督造船隻,朝暮捉拿民夫供役。”
向春《煤城怒火》:“明天去伐树的还有民夫。”
受公家役使而工作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