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循例召臣下问对。
引《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四年》:“虽復例对使臣,别延宰辅,既殊师锡,且异公言。”
胡三省注:“例对使臣,谓功臣节度及诸军使待制者,得随例以次对也。”
(1)(名)(~子)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举~|~证。
(2)(名)从前有过;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援~|先~|史无前~。
(3)(名)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病~。
(4)(名)规则;体例:条~|~外。
(5)(名)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
(1)(名)对子:喜~。
(2)(动)回答:~答如流。
(3)(动)向着、朝着:枪口~着敌人。
(4)(动)对待:~事不~人。
(5)(动)使两个东西配合或接触:~个火儿。
(6)(动)照着样检查:校~。
(7)(动)调整使合于一定标准:~时间。
(8)(动)搀和(多指液体):汤里~点水。
(9)(动)平均分成两份:~半儿。
(10)(形)对面的;敌对的:~手。
(11)(形)正确、正常、适合:这话很~。
(12)(量)双:一~杯子。
(13)(介)朝、向;用法跟“对于”差不多:~困难不能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