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ì kē
释义: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用法提示:理解“吏科”时,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动作或状态,再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
⒈ 官署名。 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初属通政司, 清属都察院。
引《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
《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文卷。”
吏科是什么意思?
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吏科怎么读?
吏科的拼音是lì k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