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都市中说话(说书)题材之一。专说三国故事。
引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京瓦技艺》:“霍四究,《説三分》, 尹常卖,《五代史》。”
宋元讲史之一,以讲说三国故事为主。
1.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2.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3.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4. 责备:数说。
5.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1)(量)数目;二加一后所得。
(2)(量)表示多数或多次:~番五次。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