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料
丝料是元对汉民所征的户税。包括纳官正丝和五户丝两部分。丝料制度始于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 所定税制以地、户、丁为征收对象,其中户税征丝料,规定按各路 (路为宋元时的行政区划,相当于省一级) 所出本色丝线,每2户出丝1斤,纳入官府,名系官丝。5户出丝1斤,纳入封君,名五户丝。世祖时,重定户籍科差条例,“其法:每户科丝二十二两四钱,二户计算丝二斤一十二两八钱,其二斤即系纳官正丝,内正丝、色丝各半,外将每户剩余六两四钱攒至五户满二斤数目,付本位下支用。” (《秋涧先生大全集》)卷八《中堂纪事》上)这是就丝银全科户而言,实际征收时,还要按户等,分别税率征收,税额亦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