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ˇ ㄌ一ˋ
结构:史(独体结构)例(左右结构)
⒈ 史书的体例。
引《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 唐孔颖达疏:“丘明采合旧语以发明史例。”唐刘知几《史通·序例》:“邓孙已下,遂躡其踪,史例中兴,於斯为盛。”《明通鉴·义例》:“年经月纬,此史例之大纲。”
⒉ 历史的事例。
引鲁迅《二心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先引对方的党义,次引外国的法律,终引东西史例,以见凡压迫自由者,往往臻于灭亡:是一番替对方设想的警告。”
(1)(名)历史:~学。
(2)(名)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
(3)姓。
(1)(名)(~子)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举~|~证。
(2)(名)从前有过;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援~|先~|史无前~。
(3)(名)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病~。
(4)(名)规则;体例:条~|~外。
(5)(名)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