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重申教命;再命。
引《易·巽》:“重巽以申命。”
孙星衍集解引陆绩曰:“巽为命令。重命令者,欲丁寧也。”
高亨注:“《巽》之卦象是君上重申其教命。故曰:‘重巽以申命。’”
⒉ 任命。
引《三国志·魏志·王朗传》:“是以唐虞之设官分职,申命公卿,各以其事,然后惟龙为纳言,犹今尚书也。”
⒊ 命令。
引唐李白《比干碑》:“申命郡县,封坟葺祠。”
唐柳宗元《终南山祠堂碑》:“皇帝使中謁者,祷于终南山,申命京兆尹韩府君,祗飭祀事,考视祠制。”
⒋ 指发布命令。
引《觚賸·序赋创格》引清陈鹤容《<当泣草>序》:“巫咸申命, 詹尹陈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