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谋攻》:“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后因以“十围五攻”谓十倍于敌,可以合围;五倍于敌,可以攻战。《后汉书·袁绍传》:“兵书之法,十围五攻,敌则能战。” 李贤 注:“十倍则围之,五倍则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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