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_img
好工具
>
汉语词典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拼音:zǒng lǐ gè guó shì wù yá mén

注音:ㄗㄨㄥˇ ㄌ一ˇ ㄍㄜˋ ㄍㄨㄛˊ ㄕˋ ㄨˋ 一ㄚˊ ㄇㄣˊ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解释
  • 词语解释:

    1.清统办洋务的中央机构。清咸丰十年末(1861年初)设立,总掌外交﹑[hao86.com好工具]通商﹑海关﹑海防﹑订购军火﹑派遣公使等事,并管辖北洋通商大臣与南洋通商大臣。
  • 引证解释:

    ⒈ 清统办洋务的中央机构。 清咸丰十年末(1861年初)设立,总掌外交、通商、海关、海防、订购军火、派遣公使等事,并管辖北洋通商大臣与南洋通商大臣。

    《清史稿·职官志六》:“十年, 文宗北狩,特置专官办理抚局。其冬,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命恭亲王奕訢领之……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和约成,更名外务部。”
    亦省称“总理衙门”。 清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丁亥七月总理衙门咨行各省将军督抚有案,兹将咨稿照録。”
    清郭嵩焘《拟陈洋务疏》:“朝廷设立总理衙门,专办洋务,亦不能不内恤人言,周章顾盼,无敢直截办理。”

  • 网络解释: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为“总理衙门”、“总署”、“译署”,为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上。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相关成语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其他相关
back_img
功能直达
热门应用
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