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_img
好工具
>
组词
>
捐组词

捐的组词

反馈
捐字开头的组词更多
  • 1、捐躯:(1)为国家、为正义而舍弃生命
  • 2、捐赠:(1)赠送;捐献
  • 3、捐玦:捐弃玉玦。喻出会相爱者未遇因失望而捐弃信物。语本《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
  • 4、捐款:(1)捐助钱财
  • 5、捐骸:犹捐躯。
  • 6、捐例:清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 7、捐廪:开仓出谷救灾。
  • 8、捐驹:遗留小马。谓为官廉洁,不谋私利。
  • 9、捐弃:《管子•立政》:“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抛弃。
  • 10、捐除:废除;消除。
  • 11、捐失:放弃;丧失。
  • 12、捐毒:汉西域国名。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境。
  • 13、捐纳:捐资纳粟换取官职﹑官衔。此制起于秦汉,称纳粟。清中叶后大盛,称为捐纳。朝廷视为正项收入,明订价格行之,加剧吏治腐败,成为一大弊政。
  • 14、捐赀:私人或团体出资金办理或资助公共事业。
  • 15、捐軀:(1)为国家、为正义而舍弃生命
  • 16、捐糜:谓弃食。犹牺牲。
  • 17、捐助:(1)用财物帮助;资助
  • 18、捐商:旧时承包捐税的商人。
  • 19、捐班:(1)清代指不通过科举考试而向官府捐纳银钱换取官职
  • 20、捐势:舍弃权势。
  • 21、捐税:(1)各种捐和税收的总称
  • 22、捐国:舍弃国家。
  • 23、捐废:抛弃;废弃。
  • 24、捐落:遗弃。谓罢免。
  • 25、捐献:(1)向国家、集体献出财物
  • 26、捐佩:1.亦作"捐佩"。2.抛弃玉佩。语本《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
  • 27、捐命:1.失去生命。谓死。2.放弃使命。
  • 28、捐输:犹捐纳。指因国家有困难而捐献财物。
  • 29、捐监:指明清两代纳粟报捐入国子监为监生。始于明景帝初。初限于生员,后扩大及平民,称为例监。清代因之。
  • 30、捐闷:古代一种数字游戏的名称。
  • 31、捐世:犹弃世。人死的婉辞。
  • 32、捐放:弃逐;抛弃。
  • 33、捐升:指清代官吏捐银换取升官。
  • 34、捐生:(1)舍弃生命。同“捐命”
  • 35、捐袂:捐弃衣袖。喻出会相爱者未遇,因失望而捐弃信物。语本《楚辞.九歌.湘夫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醴浦。"
  • 36、捐选:(1)选择
  • 37、捐募:(1)募捐;募集
  • 38、捐位:弃官。
  • 39、捐项:1.旧指捐官缴纳的款项。2.指政府征收的捐款。
  • 40、捐免:清代进入仕途手续繁复,如愿捐银,可以减免,谓之"捐免"。
  • 41、捐甲:脱去铠甲。
  • 42、捐金:1.弃金。2.捐助钱财。
  • 43、捐舍:见"捐馆舍"。
  • 44、捐职:谓捐纳得官。
  • 45、捐资:(1)捐助钱财
  • 46、捐赈:旧时捐钱给政府充作救济金。
  • 47、捐宾:谓弃宾客而去。对居高位者死去的婉辞。
  • 48、捐馆:抛弃馆舍。死亡的婉辞。
  • 49、捐复: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清代的一种弊政。
  • 50、捐局: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
  • 51、捐俗:抛弃世俗。
  • 52、捐廉:旧谓官吏捐献除正俸之外的养廉银。
  • 53、捐背:(1)弃之而去,指死亡
  • 54、捐身:1.丧身。2.牺牲生命。
  • 55、捐官:纳资求官。
  • 56、捐灰:弃灰。商鞅立法,弃灰于道者受刑。后因以"捐灰"为典,指刑罚苛刻。
  • 57、捐委:抛弃。
  • 58、捐业:失去生计。
  • 59、捐阶:除去阶梯。
  • 60、捐荐:去掉荐席。表示谦逊。
  • 61、捐怨:抛弃宿怨。
  • 62、捐书:废书不读。
  • 63、捐瘠:饥饿而死。
  • 64、捐忘:忘却。
  • 65、捐贈:(1)赠送;捐献
  • 66、捐客:也称“居间人”、“牵线人”。
  • 67、捐血:献出自身的血液。多供医疗上输血之用。
  • 68、捐钱:同捐款,即捐资助款,指捐助钱财帮助别人的意思。
  • 69、捐需:捐需是捐赠和需要的统称
  • 70、捐馆舍:抛弃馆舍。死亡的婉辞。
  • 71、捐花样:清代因捐纳得官者多,补缺不易,又定出捐花样的办法。捐花样者得优先补缺,有遇缺先﹑前先﹑尽先等名目。并扩展到科举出身及其他非捐纳官员。
  • 72、捐宾客:谓弃宾客而去。对居高位者死去的婉辞。
  • 73、捐床帐:对女人死去的婉辞。
  • 74、捐书帝: 四川人王洪林,4年内捐书20万册,堪称“捐书帝”。
捐字中间的组词更多
  • 1、厘捐局:见“厘金局”。
  • 2、抵雀捐金:犹抵鹊。谓以金掷雀。
  • 3、附捐邮票:又称“福利邮票”、“慈善邮票”。为福利、健康、赈灾、慈善等事业筹款而在邮资外另加附捐金额的邮票。
  • 4、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 5、国无捐瘠:国内没有因贫困饥饿而死亡的人。
捐字结尾的组词更多
  • 1、费捐:耗费。
  • 2、募捐:(1)募集捐款或物品 (2)通常以慈善为目的进行募集
  • 3、弃捐:抛弃;废置。 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人死的婉词。
  • 4、唐捐:落空;虚耗;虚掷。
  • 5、认捐:应承捐钱。
  • 6、开捐:1.谓由官府出面令有关方面捐输。
  • 7、抽捐:原指抽厘捐。后亦泛指抽税。
  • 8、出捐:1.拿出。2.捐款。
  • 9、厘捐:即厘税。
  • 10、亩捐: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剥农民的田亩捐。
  • 11、报捐:封建时代根据官府规定,纳捐若干,报请取得某种官职,谓之“报捐”。
  • 12、题捐:劝募,认捐。
  • 13、税捐:指统治者苛刻地强行征收繁多的纳税款项。
  • 14、当捐:1.抵充税额。2.亦称"当捐"。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清康熙三年(1664年)实行。
  • 15、逼捐:强迫征取税收。
  • 16、拨捐:犹泼弃﹐倾弃。
  • 17、拚捐:犹舍弃。
  • 18、糜捐:粉身碎骨,舍弃生命。
  • 19、铺捐:(1)旧指依店铺级别缴纳的不同捐税
  • 20、杂捐:1.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
  • 21、废捐:废弃。
  • 22、田捐:1.田赋以外的附加捐税。
  • 23、赈捐:(1)赈济捐助
  • 24、麋捐:1.捐弃。
  • 25、输捐:指因国家有困难而捐献财物。
  • 26、上捐:交纳捐税。
  • 27、改捐:指再捐银两以获取更高官职。
  • 28、完捐:交纳捐税。
  • 29、义捐:为资助公益事业而捐献的财物。
  • 30、花捐:1.对妓女征收的捐税。
  • 31、脱捐:谓脱落散佚。
  • 32、中捐:谓中年去世。
  • 33、委捐:放弃,丢掉。
  • 34、遗捐:遗弃,捐弃。
  • 35、起捐:征收捐税。
  • 36、房捐:1.房地产税。
  • 37、迁捐:犹捐弃。
  • 38、相捐:1.相离;相弃。
  • 39、裸捐:把特定范围的个人资产全部捐出。
  • 40、抗捐:(1)公开反对交纳捐税
  • 41、茶捐:清咸丰后与茶厘并行的茶叶税捐。
  • 42、郑工捐: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河南郑州黄河决口,清政府借口治河,颁布了"郑工事例",有钱的人按此"事例"可以捐官,叫做"郑工捐"。
组词大全为您提供捐组词,捐的组词,捐字怎么组词,捐字能组哪些词语,找到用捐字组词的组词,其中捐字在开头的组词有74个,捐字在中间的组词有5个,捐字在结尾的组词有42个。
拼音 juān 注音 ㄐㄩㄢ,
笔划 10 繁体
五笔 RKEG 五行

基本释义

〈动〉(形声。从手,肙(yuān)声。本义:舍弃)同本义捐,弃也。——《说文》。按,粪除秽污谓之捐。故寺人谓之中涓。以涓为之。捐殡。——《谷梁传·宣公十八年》。注:“弃也。”而国无捐瘠者。——《汉书·食货志》。注:“骨不埋者。”孟康曰:“捐,谓民有饥相弃捐者,或谓贫乞者谓捐。”捐金于野。——《后汉书·列女传》捐失成功。又如:捐世(弃世。人死的婉辞);捐馆(指弃房舍,死亡的婉称。也作“捐馆舍”);捐身(牺牲生命);捐却(抛弃);捐灰(丢弃尘土)除去;废除捐不急之官。——《史记》又如:捐甲(脱去铠甲);捐阶(除去阶梯);捐荐(去掉荐席);捐除(废除;消除);捐书(废书不读)捐献,贡献富者捐资。——《广东军务记》捐二万五千金。——清·邵长蘅《青门剩稿》捐者麋集。又如:捐廉(官员向政府或为公务捐献自己的养廉银子);捐纳(秦代开始准许士民通过向政府捐款纳粮而买官职,历代效法,到清代而滥);捐选(挑选吉日)花费;耗用人能捐百万钱嫁女,而不肯捐十万钱教子。——《五杂俎》〈名〉旧时税收的一种名称。如:车捐;房捐;苛捐杂税;上了一笔捐;捐商(旧时承包捐税的商人)

back_img
功能直达
热门应用
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