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铭”。
銘【戌集上】【金部】 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音冥。《說文》記誦也。《集韻》志也。《釋名》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又》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禮·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註》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禮·大學》湯之盤銘曰。《註》銘,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
又《禮·檀弓》銘,明旌也。《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註》銘,今書或作名。鄭云:銘,書死者名于旌。
銘【卷十四】【金部】
記也。从金名聲。莫經切
(名)自命也。祭統曰。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此許所本也。周禮小祝故書作銘。今書或作名。士喪禮古文作銘。今文皆爲名。按死者之銘。以緇長半幅。緽末長終幅。廣三寸。書名于末曰。某氏某之柩。此正所謂自名。其作器刻銘。亦謂稱揚其先祖之德。著己名於下。皆衹云名已足。不必加金旁。故許君於金部不錄銘字。從周宫今書、禮今文也。許意凡經傳銘字皆當作名矣。鄭君注經乃釋銘爲刻。劉熙乃云。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吕忱乃云。銘、題勒也。不用許說。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冥、幽也。故㠯口自名。故从夕口會意。武幷切。十部。
共14笔
銘ノ
丶
一
一
UNICODE编码:U+9298, 十进制:37528, 二进制:1001001010011000, UTF-8:E9 8A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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