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枇杷〕见“枇”。
名词
(形声。从木,巴声。(
)本义:农具名) 一种有齿和长柄的农具。用以耙梳、聚拢,多用竹、木或铁等制成杷,收麦器。——《说文》
屈竹作杷,削治鹿卢。——汉· 王褒《僮约》
动词
通“爬”。发掘
——见“枇杷”(
)杷【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蒲巴切,音爬。《說文》收麥器。一曰平田器。《戰國策》秦頓弱曰:商人無杷銚柱耨之勢,而有積粟之實。
又枇杷,果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枇杷橪。《張揖註》枇杷似槲樹而葉長,子似杏。
又樂器。《釋名》枇杷,馬上所鼓。俗作琵琶。○按《風俗通》从手,不从木。
又《集韻》傍卦切,音。田器也。
又薄邁切,音敗。義同。
又《韻會》與欛同。柄也。《晉書·王濛傳》濛卒,劉惔以犀杷麈尾置棺中。
杷【卷六】【木部】
收麥器。从木巴聲。蒲巴切
(杷)收麥器。方言云。杷、宋魏之閒謂之渠挐。亦謂之渠疏。郭云。無齒爲朳。按耒部云。?、卌㕚也。可以劃麥。河內用之。?亦杷也。杷引伸之義爲引取。與掊捊義略同。從木。巴聲。蒲巴切。五部。
共8笔
杷一
丨
ノ
丶
UNICODE编码:U+6777, 十进制:26487, 二进制:0110011101110111, UTF-8:E6 9D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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