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规”。
槼【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集韻》《類篇》同規。古文規作槼。或省作槼。槼字从䂓,作䂓下木。
規【卷十】【夫部】
有法度也。从夫从見。居隨切
(規)規巨、有灋度也。各本無規巨二字。今補於此、說規矩二字之義。故工部巨下但云規巨也。此許全書之通例也。部下曰。、人也。故肉部下曰。也。正同此。圜出於方。方出於矩。古規矩二字不分用。猶威儀二字不分用也。凡規巨、威儀有分用者皆互文見意。非圜不必矩、方不必規也。灋者、㓝也。度者、灋制也。規矩者、有灋度之謂也。萑部曰。規蒦、商也。一曰蒦、度也。凡有所圖度匡正皆曰規。左傳。規求無度。陶淵明文。欣然規往。左傳曰。大夫規誨。詩序曰。沔水、規宣王也。从夫見。會意。丈夫所見也。公父文伯之母曰。女智莫如婦。男知莫如夫。字統曰。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規从夫。居隨切。十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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