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棺材:盖~论定。
名词
(1) (形声。从木,官声。本义:棺材,装殓尸体的器具) 同本义。亦称:棺木,棺函,棺柩,棺衬
棺,榇也,所以掩尸。孝经郑注:“周尸为棺。”——《说文》
棺之为言完,所以藏尸令完全也。——《白虎通》
阳作木棺,有虞氏用瓦棺。——《古文考》
(2) 又如:棺材本(借指养老的钱);棺材座子(棺材下面的底座);棺尸(棺材中的尸体);棺衾(棺材和衾被。泛指殓尸之具)
棺【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唐韻》《集韻》古丸切《韻會》《正韻》沽歡切,音官。《說文》關也,所以掩屍。《玉篇》棺之言完,所以藏屍令完也。《孝經註》周尸爲棺,周棺爲椁。後漢趙咨曰:棺椁之造,自黃帝始。《禮·檀弓》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喪大記》國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註》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內,椑又在屬內,是國君三重也。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棺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人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義同。
又叶居員切,音涓。《陸機·弔魏武文》氣衝襟以嗚咽,涕垂睫而汍瀾。違率土以靖寐,戢彌天乎一棺。瀾音連。
棺【卷六】【木部】
關也。所以掩尸。从木官聲。古丸切〖注〗,古文棺。
(棺)關也。以㬪韵爲訓。門聞、戸護之例也。所㠯掩屍。屍各本作尸。誤。今正。釋名曰。棺、關也。關、閉也。從木。官聲。古丸切。十四部。
共12笔
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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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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