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盛肉食的器皿。
2.同“灯”,指油灯。
挂在马鞍两旁,让骑马者踏脚的用具:马镫。
名词
(1) 古代盛熟食器皿
镫,锭也。从金,登声。——《说文》。按,即登也。古用瓦,后世范金为之,又制此字。”
执醴授之,执镫。——《礼记·祭统》。注:“镫,豆下跗也。”
(2) 马镫
镫,鞍镫。——《广韵》
(3) 古同“灯”
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楚辞·招魂》
鐙【戌集上】【金部】 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都滕切《集韻》《韻會》都騰切,音登。《說文》錠也。《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楚辭·招魂》華鐙錯些。《劉公幹·贈五官中郞將詩》明鐙熺炎光。
又山名。《山海經》鼓鐙之山。
又與登同。《儀禮·公食大夫禮》實于鐙。《註》瓦豆謂之鐙。《疏》詩:于豆于登。毛傳:木曰豆,瓦曰登。《後漢·禮儀志》瓦鐙一,彤矢四。
又《廣韻》都鄧切《集韻》《韻會》《正韻》丁鄧切,音嶝。《廣韻》鞍鐙。《集韻》馬鞁具。《正字通》馬鞍兩旁,足所踏也。《韓致堯詩》和裙穿玉鐙。
又《韻會》豆下跗。《禮·祭統》執鐙。《註》鐙,豆下跗也。《釋文》鐙,音登。
又丁鄧反。
鐙【卷十四】【金部】
錠也。从金登聲。都滕切〖注〗臣鉉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别作燈,非是。
(鐙)錠也。祭統曰。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注曰。校、豆中央直者也。鐙、豆下跗也。執醴者以豆授夫人。執其下跗。夫人受之。執其中央直者。按跗、說文作柎。闌足也。鐙有柎。則無足曰鐙之說未可信。豆之遺制爲今俗用燈盞。徐氏兄弟遂以膏鐙解說文。誤矣。生民傳曰。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菹醢。登薦大羹。箋云。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然則瓦登用於祭天。廟中之鐙。笵金爲之。故其字从金。从金。登聲都滕切。六部
共17笔
镫ノ
一
一
一
UNICODE编码:U+956B, 十进制:38251, 二进制:1001010101101011, UTF-8:E9 95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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