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予。
2.獎賞。
3.交付,償還。
4.幫助;援助。
5.同盟者;黨與。
6.親附;陪從。
7.隨着,依照。
8.稱贊;贊揚。
9.允許,許可。
10.對付。
11.當;敵。
12.使。
13.用。
14.謂;叫做。
15.為,是。
16.製作。
17.數,計算。
18.等待。
19.比得上。
20.如同,好像。
21.猶其。
22.介詞。同,跟。
23.介詞。以。
24.介詞。替。
25.介詞。把;將。
26.介詞。被。
27.介詞。於;在。
28.介詞。向。
29.介詞。從;由。
30.連詞。和;及。
31.連詞。與其。
32.連詞。如果,假如。
33.通“舉”。舉動;舉止。
34.通“舉”。記錄;登記。
35.通“舉”。推舉;選舉。參見“與能”。
36.通“舉”。高舉,騰起。
37.通“舉”。皆;全部。
38.通“予”。仇視;憎恨。
與【未集下】【臼部】 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註》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與【卷三】【舁部】
黨與也。从舁从与。,古文與。余呂切〖注〗、,亦古文與。
(與)黨與也。黨當作攩。攩、朋群也。與當作与。与、賜予也。从舁与。會意。共舉而与之也。舁与皆亦聲。余吕切。五部。
共13笔
與ノ
丨
一
一
UNICODE编码:U+8207, 十进制:33287, 二进制:1000001000000111, UTF-8:E8 88 87
金文
小篆
楷体
中国大陆宋体
台湾细明体
香港明体
日本明朝体
韩国明朝体
旧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