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东西:剥皮。剥花生。
1. 义同(一),用于复合词:剥夺。剥削(xuē)。剥落。剥蚀。生吞活剥。
动词
(1) 去掉物的外皮或壳(多用于口语)
或剥或烹。——《诗·楚茨》
(2) 又如:剥花生;剥碗豆;剥牛皮;剥葱皮
(3) 另见
剝【子集下】【刀部】 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北角切,音駁。《說文》裂也。从刀,彔聲。《玉篇》削也。《廣韻》落也,割也,傷害也。《楚辭·九思》怫鬱兮肝切剝。
又《增韻》褫也,脫也。
又卦名。《易·剝卦》剝也,柔變剛也。
又《周禮·秋官·柞氏》冬日至,令剝隂木而水之。《註》謂斫去次地之皮。
又殺牲體解之名。《詩·小雅》或剝或亨。
又《禮·檀弓》喪不剝奠也與。《註》剝者,不巾覆也。脯醢之奠不惡塵埃,故可無巾覆。
又《集韻》普木切《正韻》普卜切,音璞。力擊也。《詩·豳風》八月剝棗。《註》擊也。
又音卜。《魏·劉楨·魯都賦》毛羣隕殪,羽族殲剝。塡崎塞畎,不可勝錄。《集韻》或作,亦作。
剝【卷四】【刀部】
裂也。从刀从录。录,刻割也。录亦聲。,剥或从卜。北角切
(剝)裂也。衣部曰。裂、繒餘也。謂?破也。夏小正。二月剝鱓。以爲也。八月剝瓜。畜瓜之時也。剝棗。剝也者、取也。栗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後取之。故不言剝也。按剝鱓者、謂殘其皮。剝瓜棗者、謂殘其實。其用一也。皮部曰。剝取獸革。與剝鱓合。孔子易傳曰。致飾。然後通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竆上反下。故受之以復也。按此是剝訓盡。裂則將盡矣。豳風假剝爲攴。八月剝棗。毛曰。剝、擊也。音義云。普⺊反。故知剝同攴也。小正傳云取。毛傳云擊。此後人訓詁必密於前人也。从刀彔。彔、刻也。說從彔之意。彔下云。刻木彔彔也。破裂之意。彔亦聲。北角切。三部。一曰剝、割也。此別一義。與上義相通。按此篆解說、合二徐本及尚書泰誓正義宋刻本參定。
共10笔
剥ㄱ
一
一
亅
UNICODE编码:U+5265, 十进制:21093, 二进制:0101001001100101, UTF-8:E5 89 A5
小篆
楷体
中国大陆宋体
台湾细明体
日本明朝体
韩国明朝体
旧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