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用,受雇用:雇佣。佣工。佣耕。
2. 受雇用的人:女佣。
1. 买卖东西时,给中间人的报酬:佣金。
动词
(1) (形声。从人,庸声。本义:受雇佣,出卖劳动力) 同本义
佣,均直也。卖力受直曰佣。隋其力均其直也。——《说文》
教民相与佣輓犁。——《汉书·食货志》
尝与人佣耕。——《史记·陈涉世家》
佣者笑而应。
若为佣耕。
子佣出。——清· 周容《芋老人传》
子不佣矣。
(2) 又如 (1)∶雇佣。如:佣伍(雇佣的军队);佣钱(雇佣的酬金、工钱) (2)∶受雇佣。如:佣作(受雇于人,为人工作);佣债(受雇于人,从事劳役以取酬劳);佣耕(受雇于人,为人耕种);佣书(受雇于人,为人书写文字);佣客(受雇用的人);佣力(受雇出卖劳力)
名词
(1) 雇工 。如:佣食(做雇工谋生);佣贩(雇工和负贩)
(2) 佣人 。如:佣丐(佣人和乞丐。泛指地位卑下和贫穷的人);女佣;男佣;佣佃(佣人和佃农)
(3) 工钱
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旧唐书》
形容词
(1) 平凡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荀子》
(2) 又如:佣士(平凡的人);佣中佼佼(在平凡之人中才能较为突出)
(3) 庸俗 。如:佣俗(平庸鄙俗)
(4) 另见
暂无详细释义
傭【子集中】【人部】 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餘封切,音容。《說文》均直也。今雇役於人受直也。《後漢·夏馥傳》黨錮事起,馥變姓爲冶家傭。
又《廣韻》丑凶切《集韻》《韻會》癡凶切,音踵。《爾雅·釋言》均也。《疏》謂齊等也。《詩·小雅》昊天不傭。
又《荀子·非相篇》近世而不傭。
又《正名篇》色不及傭而可以養目。《註》傭,作也,用也。
傭【卷八】【人部】
均直也。从人庸聲。余封切
(傭)均也。直也。各本少上也字。今補。玉篇、廣韵皆曰。均也。直也。所據古本也。均之義有未盡。故更言直也。直謂無枉曲也。小雅。昊天不傭。釋言、毛傳皆曰。傭、均也。周禮典同。正聲緩。先鄭云。正者、不高不下。鐘形上下正傭。考工。摶身而鴻。注云。鴻傭也。此謂鴻卽傭之假借字也。若廣雅云。傭、役也。謂役力受直曰傭。此今義也。从人。庸聲。余封切。九部。依廣韵。說文當丑凶切。
共7笔
佣ノ
丨
ノ
𠃌
UNICODE编码:U+4F63, 十进制:20323, 二进制:0100111101100011, UTF-8:E4 BD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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