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暴。
2. 古同“揭”,担负。
1. 张开(拇指、中指或食指)度量物体:“等闲搩手量青天,枉把虚空记寻尺。”
搩【卯集中】【手部】 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巨列切,音傑。與揭同。見揭字註。
又《集韻》陟格切,音磔。手度物也。或作。互見字註。
揭【卷十二】【手部】
高舉也。从手曷聲。去例切。又,基竭切
(揭)高舉也。見於詩者、匏有苦葉傳曰。揭、褰裳也。碩人傳曰。揭揭、長也。蕩傳曰。揭、見根皃。从手。曷聲。去例切。又基竭切。十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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