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同“守”。
垨【備考·丑集】【土部】 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五音篇海》同守。
守【卷七】【宀部】
守官也。从宀从寸。寺府之事者。从寸。寸,法度也。書九切〖注〗、,古文。
(守)守官也。左傳曰。守道不如守官。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从宀。从寸。从宀、寺府之事也。寸部曰。寺、廷也。广部曰。府、文書藏也。从寸、法度也。守从二者會意。書九切。三部。从宀以下十四字參韵會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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