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捕魚:“竭澤而漁”。宋•歐陽修《醉翁亭記》:“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
2.用不正當的手段掠奪、謀取。《商君書•修權》:“秩官之吏,隱下以漁百姓,此民之蠹也。”《元史•卷一七三•崔斌傳》:“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釐正之。”
3.與捕魚有關的:“漁業”、“漁翁”、“漁船”。
4.姓。如宋代有漁陽鴻。
漁【巳集上】【水部】 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語居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居切,音魚。《說文》捕魚也。《易·繫辭》以佃以漁。
又侵取無擇曰漁。《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註》漁色,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是無所擇。
又或作。《周禮·天官》人掌以時。
又水名,在漁陽。《水經注》漁水,出縣東南。
又姓,宋漁仲脩。
又《集韻》《正韻》牛據切,音御。義同。《韻會》本作。《徐曰》从二魚,魚多也。篆文从省。
共14笔
漁丶
丶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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